回族民俗风情


回族民俗风情


  回族,是中国少数民族中人口较多的民族之一。主要聚居于宁夏回族自治区,在甘肃、新疆、青海、河北以及河南、云南、山东也有不少聚居区。回族在元代开始进入云南,全省有回族人口55.9万余人,占中国回族人口的6.31%。分布广泛,各市县都有回族居住。主要聚居在交通沿线的城镇和附近村寨,具有大分散、小聚居的特点。

  回族是回回民族的简称。其先民主要是13世纪蒙古人3次西征后大批东迁的“回回”人,以及远在唐宋时期侨居中国东南沿海的穆斯林“蕃客”,在长期历史过程中通过通婚等多种因素,并吸收了汉、蒙古、维吾尔族等生活习俗,逐渐形成了回回民族。

  历史上,元朝回族政治家赛典赤?瞻思丁在云南当政期间,领导各族人民兴建昆明地区的水利灌溉系统工程。明朝,出身云南的“三宝太监”郑和在30年内,率领世界上最大的船队7次下西洋,先后访问了30多个国家,促进了国际间的经济与文化交流,郑和成了伟大的回族航海家。

  汉语为回族的共同语言,在日常交往及宗教活动中,回族保留了一些阿位伯语和波斯语的词汇,在边疆民族地区,回族人民还经常使用当地少数民族的语言。

  回族有小集中、大分散的居住特点。在内地,回族主要与汉族杂居;在边疆,回族主要与当地少数民族杂居;大都分布于水陆交通线上,因此经济文化较为发达。回族主要从事农业,有的兼营牧业、手工业。回族还擅经商,尤以经营饮食业突出。

   【礼仪】
   
  回族待人热情诚实,保持着讲礼貌的好传统。回族亲友相逢,以喜悦的面容相待,互道“色俩目”(即互相问好)之礼。回族是一个非常好客而热情的民族,有着“持家从俭,待客要丰”的优良传统,重视待客礼节。当家里来了客人,主人立即起身相迎让座,献上香茶。

  回族的饮食禁忌颇多,主要有:进入清真寺忌抽烟。忌食猪肉以及凡有犬齿且猎食其他动物的猛兽,忌食自死动物,忌食动物的血液。禁止饮酒。在语言上,对食用的畜禽忌说“肥”,而说“壮”;忌说“杀”,而说“宰”;忌说“肉”,而说“菜”,如“牛菜”“羊菜“。相互间不用禁忌物来比喻。

   【习俗】
    
  在日常生活中,见面都要问安。客人来访,要先倒茶,还要端上瓜果点心或自制面点招待,而且所有家庭成员都来与客人见面、问好。若遇上老年客人,还要烧热炕请老人坐,并敬“五香茶”或“八宝茶”。送客时,全家人都要一一与客人道别、祝福。有时远客、贵客还要送出村庄或城镇才分手。

  回族人忌食猪肉、狗肉、马肉、驴肉和骡肉,不吃未经信仰伊斯兰教者宰杀的和自死的畜禽肉,不吃动物的血等;忌讳别人在自己家里吸烟、喝酒;禁用食物开玩笑,也不能用禁食的东西作比喻,如不得形容辣椒的颜色像血一样红等;禁止在人前袒胸露臂;凡供人饮用的水井、泉眼,一律不许牲畜饮水,也不许任何人在附近洗脸、或洗衣服。取水前一定要洗手,盛水容器中的剩水不能倒回井里。回族的日常饮食很注意卫生,凡有条件的地方,饭前、饭后都要用流动的水洗手,多数回族不抽烟,不饮酒,就餐时,长辈要坐正席,晚辈不能同长辈同坐在炕上,须坐在炕沿或地上的凳子上。另外,舀水、舀饭均不得往外舀。

  丧葬食俗因地区不同而有所区别。有的地方办丧事三天不动烟火,由附近的亲戚邻居送食,禁止请客,三天后方进行纪念活动。 婚俗 结婚筵席一般都要8—12道菜,忌讳单数,象征新婚夫妇永远成双成对。甘肃地区的新婚夫妇生头胎,男方要携带礼物去女方父母家及至亲家报信,10天内岳母要携红糖、米等营养品和小孩穿的衣物来看“小月子”。男方家要设宴款待来客。

   【服饰】
   
  由于散居的原因,使回族在服饰上最具有民族特色的就是礼拜帽,一般是用白布制做,式样为无檐小圆帽,也有戴黑色的,最初是作礼拜时戴,现在已成为民族标志,平日也随处可见。回族妇女习惯戴披肩盖头,只把脸露在外面,根据年龄的不同,选用的颜色有所不同,姑娘用绿色的,中年用青色的,老年用白色的。